申請資格

【外籍看護申請應符合下列四種資格條件之一】


1. 被看護者至勞動部指定之醫療機構,以團隊逕行專業評估(實務上多以巴氏量表為評估工具), 並開立病症暨失能診斷證明書。


2.被看護者領有以下特定身心障礙手冊,符合特定條件者。

1.平衡機能障礙2.智能障礙
3.植物人(同巴氏量表零分,可申請2名)4.失智症 
5.自閉症6.染色體異常
7.先天代謝異常8.其他先天缺陷
9.精神病10.肢體障礙
11.罕見疾病12.重要器官失去功能 - 呼吸器官
13.重要器官失去功能 - 吞嚥機能14.多重障礙(據前列身心障礙項目之一)


3. 為衛福部長期照顧服務對象,且使用居家照顧服務、日照或家庭托顧服務連續達六個月以上者。


4.經神經科或精神科專科醫師開立失智診斷證明書,並載明或檢附臨床失智評估表(CDR)1分以上者。


薪資與費用

入境前仲介費用:NT$20,000。

       註1:上列金額依勞動部頒布法令辦理,仲介費用為外籍幫傭ㄧ個月基本薪資。

       註2:仲介費用分兩次給付,簽約時給付NT$6,000元;外籍幫傭入境後,於辦理完所有入境手續後給付剩餘尾款。

入境後聘僱費用:


【雇主負擔部份】


項目 費用 備註
薪資 NT$20,000元/月 依勞基法及聘僱契約規定
加班費 NT$2,668元/月 (4天)、NT$3,335元/月 (5天) 一個月周日不休假津貼
就業安定基金 NT$2,000元/月 定期向勞動部繳交
健保費 約 NT$1,329元/月 依投保薪資計算:雇主自付 NT$1238元/月,外傭自付 NT$392元/月
勞保職災保費 NT$49元/月 三個月寄繳款單每季收 NT$135元/季
意外險 約 NT$80元/月 外傭意外身故時之風險分攤
平均每月花費金額 約 NT$29,031 元 含週日不休假津貼

項目 印尼 菲律賓 泰國 越南 備註
回程機票 約 NT$9,000元 約 NT$9,000元 約 NT$9,000元 約 NT$9,000元 外傭工作期滿離境時才須給付,左列費用為參考用,實際票價以開票當時之價格為準。

【移工自行負擔部份】


項目 承辦主管機關 備註
居留證 勞動部指定醫院 NT$1,000元/年 【含移民機構代辦費 NT$500元/次】
定期體檢 勞動部指定醫院 約 NT$2,000元/六個月一次;依醫院實際報價為準
諮詢服務規費 山大人力 NT$1,800元/第一年每月;NT$1,700M元/第二年每月;NT$1,500元/第三年每月

洽詢專線 02-23613660

期滿重招

1. 外籍幫傭期滿前四個月,雇主可辦理重新招募許可,惟仍須具備前述條件(累積點數達16點以上)。

2. 以三胞胎專案申聘者,辦理重新招募許可時,其條件放寬為六歲以下之三胞胎。



網站刊載的薪資費用、流程時間、承辦文件所需資料如有誤,請以各機關政府規定為準